贵阳市教育局教学研究室
筑教研通〔2017〕69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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贵阳市教育局教学研究室关于转发
《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申报全省中小学
(幼儿园)教学成果培育项目的通知》的通知
各区(市、县)教研室(教培中心、进修学校)、市直属学校(幼儿园):
为切实推进教育供给侧改革,促进全省基础教育改革向纵深发展,省教育厅将在全省组织开展全省中小学(幼儿园)教学成果培育项目的申报工作,为使我市申报、评审工作能够按程序有序开展,特将《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申报全省中小学(幼儿园)教学成果培育项目的通知》(黔教办科[2017]139号)转发给你们,并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,请遵照执行。
一、申报要求
1.申报工作按照逐级申报、逐级评审,专家论证的程序开展,培育项目的申报主体应当主持并直接参与方案的设计、论证、研究和实践过程,并能够为最终的成果形成做出主要贡献。
2.申报项目要突出贵阳市的教学特色,并能反映贵阳市近几年基础教育教学改革与实践探索的成果。
3.申报项目可以是综合性的,也可以在某些方面有所侧重,但重点要突出民族民间文化和地方特色。
二、申报名额
1.各区(市、县)、市教科所4项(学前、小学、初中、高中各1项);市直属学校报1项;省一类示范性高中可另行申报1项(已获省教育厅“西部教学改革支持活动”的扶持单位不再列入)。
2.全市择优推送4个项目报省,择优30个项目作为市的培育项目
三、申报时间及要求
1.2017年9月12日中午12时止。
2.材料清单:《贵州省基础教育教学改革成果培训项目申报书》一式3份,《贵州省基础教育教学改革成果培育项目汇总表》一式2份,申报书及汇总表电子档。
四、申报培训
1.培训时间:2017年9月15日上午9时(8:40签到)。
2.培训地点:市教科所五楼501室。
3.参训人员:各区(市、县)教研室2人(主任、分管教科研工作负责人)、申报项目学校2人。
五、项目评审
2017年9月26上午9时,市教科所邀请有关专家组成市级评审专家组,开展市级评审工作。
附件:1.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申报全省中小学(幼儿园)教学成果培育项目的通知
2.贵州省基础教育教学改革成果培育项目申报书
3.贵州省基础教育教学改革成果培育项目汇总表
贵阳市教育局教学研究室
2017年9月4日
附件1:
附件2:
贵州省基础教育教学改革成果
培育项目申报书
项目名 称: 1
项目负责人: 1
负责人所在单位(公章): 1
贵州省教育科学规划办公室
2017年8月
一、基本情况
项 目 名 称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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责任人 |
姓 名 |
职 务 |
联系电话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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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报单位(或申报人员所属单位)负责人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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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报人情况 |
申报项目负责人 |
姓 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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性 别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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出生年月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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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后学历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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专业技术职称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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现任职务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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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作单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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联系电话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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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讯地址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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电子邮箱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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何时何地 受何种奖励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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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报项目参与人 |
姓 名 |
单位 |
专业技术职称 |
研究专长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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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、项目简介
(一)已有基础(本项目建设的基础条件、前期工作及形成的理论与实践成果,含获奖情况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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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二)问题分析(问题的提出,存在的困难,深化实践需突破的瓶颈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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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三)概念解读(核心概念界定、关键词解读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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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四)建设目标(要建设完成的成果,达到的实践效果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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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五)主要内容(研究与实践推进的主要工作内容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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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六)推进思路(包括研究的方法策略、技术路径、建设工作的时序进度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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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七)预期成果(成果的内容及主要呈现形式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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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八)保障举措(人员组织、经费投入、机制制度等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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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、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意见
对项目申报、经费管理、项目成长所需条件、时间和人员,履行具体管理职责。 |
公 章: 负责人签章: 年 月 日 |
四、市(州、省直管县)教育局或贵安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意见
·为保证项目申报的真实性,查证项目主持人及其所在单位的申报资格,做出同意上报的意见。 |
公 章: 负责人签章: 年 月 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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五、项目评审意见
·为项目的立项,签署确切的意见 |
贵州省教育科学规划办公室(公章): 负责人签章:
年 月 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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附件3:
贵州省基础教育教学改革成果培育项目申报汇总表
序号 |
项目名称 |
学段 |
负责人 |
学历 |
职称/职务 |
工作单位 |
通讯地址 |
邮政编码 |
联系电话 |
电子信箱 |
参与人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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填表人: 单位公章: 联系电话:
注:
1.项目主持人准确填写汇总表信息后,交由各报送单位汇总。(要求用电子表格汇总)
2.各报送单位应严格把关,汇总表信息错误、不全,或与《申报书》信息不一致的项目项目,资格评审时将予以淘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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